《兒童虐待 아동학대 》
這幾天台灣新聞因為兒童虐死案鬧得沸沸騰騰,其實韓國社會也是差不多,而且他們有一個結論跟台灣一樣,就是通常施暴者都是兒童自己親生父母,而且年紀多於25歲以下的年輕父母,可能因為經濟能力與育兒經驗不足有關聯。
剛剛看新聞探討一個比較特殊的案例,就是兒童被自己的親生父親和繼母給虐死,但卻因為小孩能繼承的遺產,親生媽媽出面討錢。
兒童能繼承的遺產大約韓幣四億(約台幣1200萬),兒童過世後離婚的媽媽出面表示如果小孩沒過世的話,這筆錢是可以拿到,所以要求親生爸爸把錢轉給她。但爸爸也要錢啊,所以二個人為了小孩遺產上法院。
結果法院判決是把錢給爸爸。雖然大家都知道虐死兒童的是爸爸,但證據不足,刑法上判決故意致死而不是殺人罪。媽媽呢雖然生下兒童但離婚出走是事實,所以養育權放棄成立。
但最後法院也只判決爸爸只能拿到大約一半的遺產,換句話說爸爸被關個幾年出來之後,可以拿著大約台幣6百萬隨心所欲揮霍耶。
唉......恐龍法官不是只有台灣盛產,韓國也差不多啦😭😭😭
希望可愛的兒童們都能健健康康快樂成長,他們出生時也無法選擇父母啊,所以既然懷胎十月辛苦生下他們就好好對待,他們很脆弱,不是像布娃娃一樣可以任意擺佈的。
天佑那些不幸的兒童們~~~
圖為小媳婦被鵝子們圍攻的心情寫照~🤣🤣🤣